01
有個寶寶給我留言說,她和男票第一次碰面就上床了。所以她男票覺得她是一個很隨意的人,所以,他們要分手了。
她說,她真的不是一個隨意的人,曾經也真的歷來都沒有和他人這樣過。僅此一次,只為他。
我說,我信。但是,她男票不信。
我想,或許他也不是不信,或許他僅僅不夠愛她。
一個人愛你,你說什么他都信,不愛,說什么都不信,因為不想信。

02
她問我,她該怎樣辦?她說,她跟他解釋了,用她能想到的各種方式,各種說辭。但,他仍然不信她,他說她跟他這樣,曾經必定也跟許多人都這樣。
她悲傷極了,她說,她真的不是一個隨意的人,她立誓曾經真的沒跟任何人這么過。
但,那又如何?他不信,他堅持要分手。盡管,許多女孩都知道,首次見面就上床很不好,可遇到那個特定的他仍是會繃不住。
昨夜,跟幾個朋友在一個啤酒吧喝酒談天。
我問他們:“假如一個女孩第一次碰頭就跟你上床,你會覺得她很隨意么?會覺得她跟他人也這樣么?”
我兄弟們,
有的說:“會”;
有的說:“不會”;
有的說:“要看具體情況再結論;”
還有的說:“主要看我有多愛她?我是不是不想失去她?”
我一個同學,跟他老公也是第一次見面就上床了。后來就一睡定情了,再后來就結婚了,如今,他們過得很幸福。
他倆是網友,那時,她在武漢,他在南京。
他們在網上聊了兩年,啥都聊,格外聊得來。聊著聊著,他說發現自己愛上她了,說要來武漢看她。她本來也發現自己也挺愛他的,就贊同了。
后來,他倆就碰頭了。沒想到,碰頭了發現更聊得來,并且,互相都覺得對方比網上,比幻想中非常好,也算是一見鐘情啦。
恩 ,你們猜對了,當晚,他們就上床了。
他很挽回,說:“你這么信賴我,我必定不會負你。”那次,他在武漢待了兩天,就回南京了。
以后,她也很忐忑,因為我們都聽說過,男生不會愛惜第一次碰頭就跟自個上床的人嘛。
她問他:“你會不會覺得我是一個很隨意的人?第一次見面就跟你上床。”
他說:“當然不會,你跟我這么做,不等于你跟他人也這么做。就如同,我跟你這樣,不等于我跟他人也這樣。”
很快,他就把她接到南京去了。如今,他倆結婚了。
04
來北京的第一年,由于混得不好,心境也不好。有一天,深夜睡不著,就一個人跑去夜店玩。
跟著響徹云霄的音樂,瞎扭動著。無意中一回頭,發現我身后是個大帥哥,哎瑪,真的好帥。我就又不由得多看了幾眼,他還回答了我一個很禮貌的淺笑。
后來,唉,我就沒繃住,借著人群擁堵的時分,往他身上靠了靠,他也沒躲開。后來,店里為了搞氛圍,工作人員說搞個互動,讓后邊的人都摟著前面的人的腰。
這互動,來得可真是時候,我正想著怎樣撩他呢,時機就來了。我回頭看了看他,他還有點不好意思。我說,沒事,來吧。說完,我就抓著他的手搭在我的腰上。而我的手,搭在前面的人的腰上。(本來其實我好想把手搭在他的手上)
互動完畢后,我的手脫離了前面的人的腰,他的手卻還沒脫離我的腰,所以我如愿地把手搭在了他的手上。慢慢地,他離我更近一些,我也往后靠了一步。(大約是由于有點喜歡他,也因為穿的是高跟鞋有點累了,索性,最終,我直接靠是在他身上。)
后來,他要了我的電話,給我發了信息說了他的姓名。可是,他一直也沒給我打電話,我也沒給他打。
或許,是因為我們都聽說過,在夜店認識的,都不是純良少年,都不靠譜。
05
直到后來有微信了,我們便加了微信。(由于我倆都沒換過電話,互相一向在對方的電話通訊錄里。)
加了微信以后,有時給對方點點贊;有時也簡略互動一下;有時也聊兩句。
或許是我們都覺得難以想象吧,這么多年了,居然還有聯絡。他便約我碰頭,說一同吃個飯喝點東西啥的。我也覺得有些小挽回,當然,由于記住他很帥,就愉快地應許了。
后來,我們成了極好的朋友。他好像真的也有點喜歡我,而我,本來也有點喜歡他。可是,我們都知道不大可能,便也沒說破。
我問他:“你要了我電話,后來怎樣不找我啊?”
他說:“都說,在夜店知道的不靠譜,我覺得找你你大約也不睬我吧?”
我說:“不會啊,要是不睬你,就不會給你電話了啊。”
他說:“那你怎樣不找我?我給你發過短信的。”
我說:“唉,坦白講,我也是這么想的,夜店里認識的,你必定覺得我也不是啥好姑娘吧,找你,大約也不會有啥好結果吧?”
他說:“唉!好吧!過錯......”
后來,他跟我說,那是他第一次去夜店。也是獵奇,想去看看夜店究竟是什么樣的。我說,本來我也很少去。那天,睡不著,突然就去了。
然后,我們都笑了,笑里有少許惋惜。
我在想,假如,我們是在一個非常好的地方認識。說不定,能夠談一場很美好的愛情。
06
我一個朋友,閃婚。他倆認識才三個月。
他跟她說:“咱們都老大不小了,你嫁給我吧!”
她說:“等等吧,我怕來得快也去得快。”
他說:“我都等了三十多年了,不想再等了,也不想再讓你等了。”
她說:“你不會跟誰都這樣吧?這么激動!”
他說:“當然不是,除了你,我歷來沒有這么急迫地想成婚過。”
她說:“好吧,我信你!”
然后,他們就結婚了。
還有一個朋友,閃愛,可是沒有閃婚,而是閃分了。
他們認識時,她29歲,他31歲。
她說:“親愛的,結婚吧,我從沒有像如今這樣想要嫁給一個人。”
他說:“親愛的,咱們再等等吧,我怕太倉促對咱們都不好。”
她說:“我都等了29年了,不想再等了。”
他說:“都等了29年,也不在乎再多等一年啊。”
后來,她等了他一年,沒等來婚禮,等來了分手。恩,這大約是愛與不愛的區別吧。
愛你的人,八成是信你的;
信你的人,八成也是愛你的。
所以,假如他愛你,他就會信賴你,信賴你做的這件事,只為他,只為這個特定的他。